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摊贩管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镇(街)职责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食办[2017]40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设立蚬冈镇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位置位于蚬冈镇新市场广场右侧铁棚,划定摊位号1-6号为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经营时段:每天上午:7:00至10:00;下午:18:00至22:00,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522206。 蚬冈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摊贩管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镇(街)职责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食办[2017]40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设立蚬冈镇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位置位于蚬冈镇新市场广场右侧铁棚,划定摊位号1-6号为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经营时段:每天上午:7:00至10:00;下午:18:00至22:00,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522206。
蚬冈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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