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亚星 至阳春段(亚星 段)百合镇取土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初步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共30日。
凡对上述验收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附上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反馈给亚星官网 自然资源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亚星 至阳春段(亚星 段)百合镇取土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2.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亚星 至阳春段(亚星 段)
百合镇取土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联系人:邝树照,联系方式:2257710)
亚星官网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