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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亚星-亚星官网 关于印发《亚星官网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3-11-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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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亚星-亚星官网 关于印发《亚星官网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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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亚星-亚星官网 印发了关于印发《亚星官网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江门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江府〔2008〕4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办法》由亚星官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2008年3月24日经亚星-亚星官网 同意印发,2008年3月25日起施行。虽然亚星官网 现时已无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但为了给已购有经济适用住房的民众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作参考,现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办法》进行修改。

二、修订依据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 258号),江门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江府〔2008〕4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节(含附则),31条款,主要阐明以下几点内容:(一)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三)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四)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五)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和退出管理程序;(六)明晰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督管理。

四、优惠政策修改解析

《办法》修改前第(二)条“相关减免的收费项目由市物价局核定”因涉及部门更替原因已删除。第(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并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因《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局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的条例,相关内容修改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应当符合住房贷款管理有关规定且取得市住建局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第(四)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因《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第九条中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修改至与《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内容一致。

五、前后修订内容

1.进一步规范表述名称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能、实施层级,保障文件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全文表述,明确各部门审核职责范围。根据业务需要,明确实施的层级。将《办法》中第六条进行修订,第十一条内容修改为“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价格)、财政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据为: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进行修改,市房产管理局修订为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照《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二十九)表述。

2.优化《办法》中的依据文件。将《办法》第一条中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24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等已被修订和废止的依据文件予以删除。

3.优化《办法》中的政策,落实各部门责任。在《办法》第二十条中新增“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据为:《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4.规范违法行为处理情形,分类明确处理方式。将第三十条关于管理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规定修订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据为:根据《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说明由亚星官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0750-2209392(地址:亚星官网 虹桥路29-31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