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

亚星

    • 亚星-亚星官网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亚星 > 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7-08-30 14:50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15]28号)的标准执行,内容如下: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江门市政府决定,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3元/小时。按照《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保持四类标准,我市执行第三类标准。

     
    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亚星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亚星-亚星官网    主办:亚星-亚星官网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亚星 发布政务微博
    亚星 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