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

亚星

    • 亚星-亚星官网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亚星 > 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发布 > 政声传递
    哪些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发布日期:2025-04-23 17:22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
    打印
    【字体:

    哪些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需依法承担四项工伤保险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附件:

     
    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亚星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亚星-亚星官网    主办:亚星-亚星官网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亚星官网 政府网公众号
    亚星 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