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人社监字〔2024〕第080号
被处罚单位:亚星官网 三埠乐盈坊劳务服务中心
经营地址:亚星官网 三埠区长沙长园路19幢首层3号杂物房
经营者:余秀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3MAD52W791M
案由: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设立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职业中介许可证。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条第(七)项、第(八)项“情节较轻可参考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因素予以考量:(七)危害后果较轻的;(八)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36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情节较轻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处以10000元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亚星-亚星官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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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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