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宇宏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熊焱豪诉中宇宏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2〕445号),仲裁请求: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000元;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22年1月工资7540元。以上合计2254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工资754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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