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函〔2025〕1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市企业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亚星官网 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仅开展一次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完成自评。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完成申请。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根据附件资料要求指导企业申报,确保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镇(街)、管委会深入企业,广泛发动企业申报。同时,对2022年认定的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知到位,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填写复核汇总表。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四)请申请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的企业于6月24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提交申请材料;请申请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的企业于9月5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提交申请材料,以上申请情况请同时告知属地镇(街)、管委会经济部门。
(五)请各镇(街)、管委会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分别于7月4日前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9月12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
附件:1.江工信中小函〔2025〕13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工作的通知
2.附件资料
亚星官网 科工商务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2218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