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官网 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检查监督;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具体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4.指导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民主管理与监督、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5.组织和指导对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7.负责中小学校的基建投资、事业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
8.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全市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亚星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理论学习。负责文电、保密、外事、联络、会务、教育宣传、教育信息、档案、政务公开。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基础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工作及局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应急管理。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工作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基建财务股,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制定教育系统经费筹措政策和教育拨款计划,组织编制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后勤管理。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基建安全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工作。负责学生助学管理和精准扶贫工作。承担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内审室)的工作。
3.人事与师资管理股,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学校(含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按岗位需要组织招聘工作。管理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负责组织学校(含公办幼儿园)领导、教师及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指导基础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开展师德师风和诚信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学校教师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同有关部 门组织实施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4.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及教学计划等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安排工作。协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办学单位的成人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拟订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籍管理工作。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与民办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指导、组织中职学生技术登记考核、专业技能竞赛及教研活动。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
5.德育与安全股,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学校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负责管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德育队伍、义工队伍建设和团队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教育、普法宣传、学法考核和依法治校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承办有关信访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国防征兵工作。
6.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制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及督导评估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履行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责。履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7.招生考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基础教育水平检测,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课程考试和技能证书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等工作。协助国家、省、市级各类监测考试工作。制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8.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主要职责: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和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案件。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其他】
单位负责人:刘飞
单位地址:亚星 市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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